一、尽调解决什么问题
买股权,买下的是“公司这个壳里的全部历史”——包括看不见的担保、欠税与诉讼。尽职调查的目标是把买卖双方的信息劣势补齐:确认股权干净、资产真实、负债摸清,让风险进入定价与条款,而不是在交割后爆发。尽调发现的问题不是交易的终点,而是定价与谈判的起点。
二、六个维度的核查清单
- 主体与股权权属:调取工商内档,核对设立文件、历次增资与股权转让的真实性与签字链条、出资证明书与股东名册;排查代持、质押、冻结、查封;梳理对外投资与分支机构。
- 出资合规:核对注册资本认缴与实缴情况。新《公司法》确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五年实缴规则,存量公司出资期限将逐步调整;特别注意《公司法》第88条——转让已认缴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由受让人承担缴纳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的,转让人承担补充责任。买股权同时也是接出资义务。
- 重大资产与合同:土地房产权属、核心知识产权登记与抵押情况;重大合同的“控制权变更”条款——客户与供应商合同是否因股东变化而需要对方同意或可被解除。
- 债务与或有负债:银行贷款、对外担保(核查担保决议)、未决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欠税欠费。或有负债是价格谈判中最容易被低估的部分。
- 劳动与社保:核心团队的劳动合同、竞业与保密约定、股权激励;社保公积金欠缴与工伤争议。
- 资质与合规:业务所需的许可牌照是否有效、是否随控制权变更而失效或需重新申领。
三、优先购买权:绕不过去的程序
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将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公司法》第84条)。新《公司法》已不再要求“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但书面通知与优先购买权仍在,通知要素不全或未通知,转让履行可能受阻。
尽调阶段应回头核对:目标公司历次股权变动是否保留了通知与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痕迹。程序瑕疵不会因为工商登记完成而治愈,其他股东事后发难的空间始终存在。
四、尽调结果如何进入交易文件
- 陈述与保证:把尽调范围固化为卖方的书面承诺,虚假陈述对应赔偿。
- 对价调整机制:未决事项、不确定负债折进价格,或约定交割后审计调整。
- 交割先决条件:重大瑕疵(如优先购买权文件、抵押解除)作为付款前提。
- 过渡期条款:锁定卖方在签署至交割之间的行为边界——不分红、不新增担保、不重大处突。
- 专项赔偿:对已识别的特定风险(某笔担保、某项欠税)单独约定赔偿范围、上限与期限。
一句话记住
尽调的价值不在“报告厚度”,而在每一项发现都对应了条款安排。
没进条款的尽调发现,等于白查。
本文为一般性法律信息介绍与实务经验总结,不构成对具体案件或交易的法律意见,亦不承诺办案结果。具体交易或案件请结合完整材料正式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