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说明:本情景系多个真实案件中常见争议要素的脱敏改编,不指向任何特定真实案件,亦不构成对任何案件结果的预测或承诺,仅供理解裁判思路与风险点。
情景背景
某境内公司甲与境外相对方乙签订需审批的跨境并购协议。双方对报批的义务分配、报批失败的处理以及争议由哪里的机构解决存在疑问,担心一旦出现争议,管辖与适用法律不明会带来不确定。审批类交易中,合同的成立、生效与履行条件往往相互分离,各方应就各阶段的安排作出清晰约定。
争议与处理思路
本条(《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报批义务及未获批准时的处理;同时,本条明确未办理批准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实务中通常认为,跨境交易宜在协议中明确报批义务人、报批期限、报批失败的责任分担,并单独约定争议解决方式与适用法律;即便最终未获批准,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双方可据此解决纠纷。
平台提示
跨境审批交易应在协议中分别约定报批安排与争议解决条款,明确义务与责任。负有报批义务的一方应积极办理手续并留痕;相对方应关注进展,并依争议解决条款主张权利。负有报批义务的一方应积极办理手续并完整留痕;相对方应关注进展,并就交易失败的投入设置保护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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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一般性法律信息介绍与实务经验总结,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亦不承诺办案结果。具体案件请结合完整证据材料正式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