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并购与公司交易专业实务平台 · 内容持续更新 ● 投资并购与公司交易专业实务平台 · 李章虎律师团队创办运营 | 咨询 159 0234 0199 咨询 159 0234 0199

重庆投资并购法律网

CHONGQING M&A LAW PORTAL · EST. 2026
投资并购与公司交易 · 专业实务平台 实务文章 / 司法观点 / 常用法条 / 案例情景 / 在线工具
内容由 李章虎 律师团队整理审校 · 持续更新
首页›行业动态›增资扩股
增资扩股

把增资入股做成闭环|重庆投资并购法律网

重庆投资并购法律网|2026-10-03|阅读约 6 分钟

导语

增资入股要成为一笔闭环交易,需要穿过章程核查、估值定价、通知行权、签署变更这几道环节。优先认缴权处理不当,整笔交易可能在行权阶段受阻,因此前期准备与通知行权两个阶段的动作都需要到位。

本篇按前期准备与通知行权两个阶段,梳理增资入股的完整流程。

规则出处与规范指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七条(增资中的股东优先认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增资入股不直接触发优先购买权,但会稀释原股东持股比例,原股东可以主张优先认缴权,这是并购交易结构设计时必须处理的问题。

一、前期准备

第一步,核查章程对增资与优先认缴的具体约定,判断是否设置了特殊安排。

第二步,就增资价格形成估值依据或评估材料,为「同等条件」提供客观基础。

第三步,核对全体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作为优先认缴比例的确定依据。

二、通知与行权

第一步,向全体股东发出内容完整的增资通知,写明价格、数量、付款方式与答复期限。

第二步,跟踪答复,对主张行权的股东核实其是否接受同等条件。

第三步,答复期届满后,取得放弃的证据或等待期限自然届满,再推进签署与变更登记。

操作清单

前期核查章程对增资与优先认缴的约定,就增资价格形成估值依据。

前期核对全体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作为优先认缴比例的确定依据。

向全体股东发出内容完整的增资通知,写明价格、数量、付款方式与答复期限。

答复期届满后取得放弃证据或等待期限自然届满,再推进签署与变更登记。

平台提示本文为平台团队依法律法规公开文本整理的实务归纳,条文表述以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公布文本为准,不构成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
相关关键词:#增资优先认缴# #实缴比例认缴# #股权稀释测算# #重庆增资律师# #重庆投资并购法律网#
李

李章虎 律师团队

重庆投资并购法律网 ·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

本文由 李章虎 律师团队整理审校。执业 10 年以上,专注投资并购与公司交易、公司商事与股权争议解决。Benchmark Litigation 诉讼之星(2021–2026 连续六届)。

查看律师团队介绍 →
本文为一般性法律信息介绍与实务经验总结,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亦不承诺办案结果。具体交易或案件请结合完整材料正式咨询。
咨询 企微